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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  发稿作者:网站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9日  ‖  查看3030次

一、大寺镇三门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熊兆章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熊兆章在协助大寺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明知群众石某某户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在主持民主评议会时,熊兆章没有如实说明情况,之后在填写虚假理由的相关材料上签字同意上报,导致石某某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申请,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700元。熊兆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小董镇那料村村干部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小董镇那料村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翟高飞(另案处理),时任村委会主任覃庆仁,时任村委会妇女主任韦志英在协助小董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程序和工作要求,明知时任村委会民兵营长蓝同盛(另案处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不经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在相关申请材料上签字同意其申请和上报,致使其违规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17000元,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覃庆仁、韦志英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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