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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  发稿作者:网站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5日  ‖  查看3107次

一、大垌镇横岭村党支部书记陈宝康等人在开展农村低保和养老保险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6年,大垌镇横岭村党支部书记陈宝康,村委会原民兵营长林斯光(2015年6月至今任村委会主任)、原妇女主任李国辉、文书陈宝智在协助大垌镇政府开展农村低保和养老保险工作过程中,失职失责,作风不严不实,不及时向镇民政部门和社保部门上报死亡人口情况,导致民政部门和社保部门未能及时取消已死亡人口的低保和养老保险待遇,多发放低保金和养老保险共计8811.25元,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陈宝康、林斯光、李国辉、陈宝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长滩镇那袅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度春等人在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至2016年,长滩镇那袅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度春,村委会原副主任杨大德(2014年8月至今任村委会主任)、原文书兼民兵营长杨茂秀在协助长滩镇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履职不力,失职失责,不及时向镇民政部门上报死亡人口情况,导致民政部门未能及时取消已死亡人口的五保待遇,多发放五保金共计13470元,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杨度春、杨大德、杨茂秀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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