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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发生在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网  ‖  发稿作者:网站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7日  ‖  查看2571次

一、平吉镇古秀村党支部书记刘锦平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赞助费”问题。2015年,刘锦平在协助平吉镇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采取搭车收费的方式,以“赞助保洁费”的名义,超标准、超范围筹资摊派费用,向获得危改指标的危改户收取保洁费共计7000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刘锦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直镇屯品村委会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赞助费”问题。2016年,大直镇屯品村委会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经村党支部书记宋志选、村委会主任周达武、村委会原副主任黄高文、村委会原文书兼民兵营长陈家武、村委会原妇女主任梁树师等5人共同商议决定,以“赞助保洁费”的名义,收取某危改户保洁费用5000元,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宋志选、周达武、黄高文、陈家武、梁树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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